支持方式
省補助資金原則上為100-500萬元/項,市(縣)按1:1配套。
1、《關于組織2017年度支持科技創新若干政策兌現補助申請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科計秘[2017]249號);
2、《2017省科技重大專項申報指南》。
1、項目須符合省科技重大專項確定的領域和方向,項目負責人應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,不超過57周歲,如項目負責人非承擔單位職工,需簽訂正式聘用合同,且合同期內在項目承擔單位研發工作時間每年不少于6個月。
2、項目要有明確的研究開發內容和產業化目標及取得的科技創新成果,產學研聯合申請的項目需附合作協議,明確各方分工、知識產權歸屬等。
3、項目研發總投入中,承擔單位投入應不低于60%,省、市(縣)投入不超過40%(省補助資金原則上為100-500萬元/項),實施期1-3年。項目一經批準立項,技術和經濟指標原則上不予調整;立項經費總數原則上不予變動,申報人要根據立項確定的財政補助資金,進行科學合理編制預算。
4、同一項目當年通過其它渠道已申請或已獲取省財政資金支持的,不得重復申報。
1、項目申報書;
2、法人營業執照
3、項目主持人學歷、職稱證書、勞動合同及身份證復印件
4、項目相關申請及授權發明專利證書
5、項目查新報告
6、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
7、107-1、107-2表(規上企業提供)
8、企業研發機構證明
9、項目合作協議(產學研合作項目提供)
10、企業資質榮譽
11、企業及企業法人代表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承諾